问:
由于合同作废的原因,已经开具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外地税局不予报验和核销,说必须自行作废,因此,想问下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作废已经开具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谢谢!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因本栏目只作为政策咨询,具体作废过程中的操作问题请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咨询。联系电话:0752-6286196。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17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