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工商已经从大亚湾区变更到博罗,税务也需要从大亚湾变到博罗的话,是需要到大亚湾办理税务迁出是吗?需要什么资料呢?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业务概述: 对首次纳入税务机关管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或税源管理项目(建筑工程项目、不动产项目等),或因经营地址发生变化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以及因税务机关管理范围调整而变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科、所、分局)的。纳税人变更生产经营地址后不再办理清税注销,通过本事项办理。(目前仅支持跨县区、跨地市(不含深圳)办理,暂不支持跨省办理)。所需资料:A13001《税务事项通知书》、A0104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请您对照以上业务概述。核定自己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您咨询的准确性,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咨询,联系电话:0752-5192030。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17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