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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要出租设备,预收一年的租金,是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份的租金,需

问: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要出租设备,预收一年的租金,是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份的租金,需要到税局代开一年的设备租金专用发票,请问税率是按3%还是1%开?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01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