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老公婚前在潮州市买了房子(首套),交了3%的契税,后来因为政策原因,退了2%的契税,所以相当于交了1%的契税,但是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婚前我在广州市买了房子(二手房),属于我个人首套,契税1%,已经办理了房产证,请问我老公之后在潮州的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还需要补契税吗?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如需咨询房产证办理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向其他相关部门咨询。(潮州市税务局)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06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