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收到未结事项告知书,事由为税务注销预检,这个是怎么回事呢,要怎么处理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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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在税务注销前办理完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等未结事项,您可以在办税服务厅“清税注销窗口”办理预检,税务局发放《未结事项告知书》,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未结事项信息,待办理完所有未办结事项后继续申请税务注销。您也可以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税务注销预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如下:
使用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套餐业务】—【注销登记综合办理】,进入注销税务登记办理页面。
如您公司对《未结事项告知书》上的未结事项信息有疑惑,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联系,核实《未结事项告知书》上的情况。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行电话咨询,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07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