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英德市英城镇商铺过户税费问题,买卖方的税费是怎样计算的?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查看吗?如果没有发票,计算方式又是如何?
答:
清远税务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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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情况,可参考
1.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不同类别的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政策有所区别。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如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纳税费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税额×适用税率(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广州市统一为7%,
2.教育费附加费率广东省统一为3%,地方教育附加广东省统一为2%)。
3. 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的方式和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房产收入×核定征收率。
或核定其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再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应纳税额。
据实征收: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即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
据实征收方式的税额计算:
第一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提供评估价格: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评估费用+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
提供购房发票:扣除项目金额=购房发票金额×(1+5%×房产实际持有年数)+购房契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
第二步: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第三步: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4. 个人所得税:包括核定征收和据实征收。
5.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取得房产销售收入应并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实征收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准予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核定征收
不符合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或:应纳所得税额=成本费用总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对本地固定业户,企业发生房产转让时,在房产交易开票环节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转让房产收入应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6. 印花税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0.5‰,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计税公式为:应纳印花税额=合同或应税凭证所载金额×0.5‰。
7. 契税
由于多个税种有税收优惠政策,要视具体情况而判定。
以上回复仅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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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07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