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点击申报查询审核状态显示办理成功点击查看税费显示未查询到税费信息点击税费清缴点更多查询输入合同编号和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显示查不到应缴税款重填又提示使用该合同号或者产权证书号提交的房产交易申请已受理,请勿重复提交申请流水号20060692296686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在微信申报缴纳契税时,待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台审核后,纳税人可以收到短信通知。然后再次进入“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申报查询”或“清缴税费”进行后续税费清缴操作。申报错误也可自行作废申报。注意:在申报查询页面中,申请日期起止请注意选择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例如: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5月30日,税款所属期起止选择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31日)。然后点击进行查询。该环节处理无误后。即可确认立即缴款。
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后续您办理契税业务遇到困难,可直接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10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