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1)我司购买商品房及车位,办理不动产权证上面未注明占用土地面积、容积率等信息,其他权属资料亦未注明,请问计算土地使用税的占用面积如何计算?(2)购买的商品房及车位有N个不动产权证,在税源采集时需要采集N个房屋税源信息?但是,后续装修时我司会将此N个房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装修,计算房产税时,该部分的房产原值怎么填入这N个房屋里?可以将该部分原值加入其中一个房屋的原值中吗?(3)我司只购买写字楼的其中几层,未购买土地,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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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10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