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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我司购买商品房及车位,办理不动产权证上面未注明占用土地面积、容积率等信息,其他权属资

问: 您好,(1)我司购买商品房及车位,办理不动产权证上面未注明占用土地面积、容积率等信息,其他权属资料亦未注明,请问计算土地使用税的占用面积如何计算?(2)购买的商品房及车位有N个不动产权证,在税源采集时需要采集N个房屋税源信息?但是,后续装修时我司会将此N个房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装修,计算房产税时,该部分的房产原值怎么填入这N个房屋里?可以将该部分原值加入其中一个房屋的原值中吗?(3)我司只购买写字楼的其中几层,未购买土地,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本栏目只作为政策咨询,为确保您咨询的准确性,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0752-2536377进一步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10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