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司07年接收法院处置房产7套,无契税票据,现拟处置该笔资产,咨询下买卖双方涉及到的税费问题。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卖方涉及到税费有增值税及城建税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卖方为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卖方为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买方涉及的税费有契税、印花税。
能否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您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9-03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