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电费,开票内容为劳务综合损耗及服务费,我需要开具供电类型,物业拒绝开具。请问有解决方法吗?我需要开供电、用电耗损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若销货方拒绝开具发票,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或广东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检举。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0-2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