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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策上说的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个需要什么证明文件证明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为网上无法

问: 对于政策上说的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个需要什么证明文件证明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为网上无法查询。我们企业申请过招纳建档立卡贫困人的的就业补贴,名单也是社会保障局的街道办通过大数据提供给我们企业的,那么是否可以用这些名单申请税收优惠。另外,政策上规定的时间是2019年至2021年,是否是这段时间在职的贫困人员就可以申请,如果这段时间离职的人员那么税收优惠怎么计算?谢谢!政策:关于进一步执行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法201910号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规定:“二、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一)申请 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1.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2.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依法为重点群体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的地方,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招用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变更申请。……(三)税收减免管理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享受本项优惠的,由企业留存以下材料备查: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3.《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见附件)。”您可根据上述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无法自行判断,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判定。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1-09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