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我司是旅行社,12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有一笔11月份的旅行团收入已在11月增值税申报时按1%做了未开票收入申报,现在客户要求我司开具发票,请问我司补开该笔收入的发票应选择什么税率?可否按小规模时的1%开具?谢谢。
答:
广东省江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发票填开的税率或征收率应按照发生该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填开。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拔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12-03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