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需要代开发票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也可登录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传平台所需资料后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1-25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