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替我岳父问一下土地出让金的事宜:他在广东阳江阳春市河口镇镇上有一套上世纪90年代的自建房,当时政府给发了一个土地规划许可证,好像是绿色的本本,现在我们想转国有,了解到之前转国有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我们想了解一下大概需要缴纳多少钱,费率是多少。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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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税发〔2021 〕123号)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费源信息由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协同工作平台录入缴费人、缴费金额、缴费期限等相关费源信息,实时传递到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征收入库。 自2022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费源信息向缴费人(竞得人)开具《缴款通知书》,缴费人依据《缴款通知书》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费。
您咨询的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费用计算及相关费率问题建议进一步向自然资源部门咨询确认。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拨打广东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或进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2-09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