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享受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预缴申报时,企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汇算清缴申报时,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只需要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基础信息,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填报的智能服务,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2-04-26 17: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