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中:二、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请问中山市内如何申请?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技能提升补贴”事项,建议您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并进一步了解申请流程。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6-2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