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横琴新区截止2020年6月30日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2020年7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横琴新区截止2020年6月30日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