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市民政局对2021年度-2023年度珠海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和电话:市财政局2529503,市税务局3216391,横琴税务局2601015,市民政局2311306)
附件: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珠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珠海市民政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
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1.珠海市光明行慈善基金会
2.珠海市明德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