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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尊敬的纳税人:2021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法定申报 缴款期限将于6月

问: 【中国税务】尊敬的纳税人:2021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法定申报 缴款期限将于6月30日截止。根据您平 时的预扣预缴情况,您可能需要补税, 为避免产生滞纳金及影响您的纳税信 用,请尽快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 理。如有疑问,可在APP上点击【我要 咨询】。如已办理请忽略,感谢您的配 合和理解!【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 局南朗税务分局】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需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年度终了后汇总全年上述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相应的扣除项目后计算出的结果,才是您全年最终应纳税款。而您平时在取得这四项所得时,支付单位按规定预扣率所扣缴的税款,并不一定等于全年最终应缴税款。如果您预扣预缴的税款超过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申请退税;如果您预扣预缴的税款低于全年应纳税款,则您需要补税。 您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申报。如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可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搜索“全程线上办!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手机APP操作指引来了”进行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2-07-19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