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第5号)规定,我局 对部分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
按照 《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第5号)规定,我局 对部分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2023年9月8日
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2年第5号)规定,我局对部分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以《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对外公布,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