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河源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通过税务网站公布的方式,广泛征集税务行政相对人、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8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件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电子邮箱:hyswj_public@163. com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河源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河源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