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如何进行正确的抵扣?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