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网
首页
增值税答疑
企税答疑
个税答疑
土增税答疑
其它税答疑
税收政策
国家税政
深圳税政
广州税政
上海税政
北京税政
更多区税政
会计及其它
会计政策
财税实务
会计答疑
个性查询
证券期货法规库
早点下班插件
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
税收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
税收政策
问税网
1996-11-20
收藏此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679号
注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博物馆”免税范围界定问题的请示》(厦地税政一〔1996〕11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研究,现批复如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六)款中所称的“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是指经各级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博物馆。请你局按此条件严格界定,对其他虽冠以博物馆的名称,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不得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此复。
【政策解读】:
转发关于印发《加强地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