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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税收政策
问税网
200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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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78号
注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读】: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