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放弃免税、减税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免税、减税?

问: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放弃免税、减税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免税、减税?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8-12-13 14: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