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的通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7号)规定:营改增后,我市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由各区街道办(租赁办)代征。试点纳税人需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向相应街道办(租赁办)申请代开;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到办税服务厅凭缴款凭证申请换开或在申报缴款后申请代开。(二)纳税人也可以通过“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我要办—自然人中心—个人房屋租赁缴税及自然人代开发票模块进行房屋租赁申报及增值税发票代开业务。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9-08-07 17: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