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24号)规定,2019年10月25日0时至2019年10月30日8时,暂停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核定、领用、冲红、代开(含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点下代开APP)、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