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可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印花税申报】应税凭证选择“其他营业账簿”,选择减免性质代码“0009129907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进行申报。也可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