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江门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批复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9〕4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核定你市所属各县、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9〕4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核定你市所属各县、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9〕43号】阳江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核定你市所属各县、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9〕44号】湛江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核定你市所属各县、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9〕45号】茂名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核定你市所属各县、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9〕46号】肇庆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核定你市所属各县、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9〕144号】...
【全文有效】【东地税函〔2009〕42号】各地方税务分局: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9〕58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市):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无效】【穗国税发〔2009〕53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全文有效】【粤财法〔2009〕28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现将〈〈财政部...
【无效】【穗国税发〔2009〕52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
【全文有效】【粤府办〔2009〕1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