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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地税函〔2016〕739)要求,并结合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工作需要,佛山市地方税务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27日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

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

文号

1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7年1月23日

佛地税发〔1997〕29号

2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5年10月25日

佛地税发〔2005〕217号 

3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9月19日

佛地税函〔2008〕266号

4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

2009年7月14日

佛地税发〔2009〕164号

附件:

【政策解读】: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6〕278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地税函〔2016〕739)要求,并结合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工作需要,佛山市地方税务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经过清理发现,因上位法依据发生改变、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等原因,共有4份税规范性文件应予以全文废止或宣布失效。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佛山市地方税务局以《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对外公布《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