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号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对欠税纳税人的联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截至2017年9月30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企业(单位)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
欠缴税款的企业(单位)
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地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
欠缴税种 |
欠税余额 |
其中:本期新增欠税 |
广东新彩科技有限公司 |
9144152177402935XR |
海丰县城东镇汀洲管区埔尾村 |
陈丽容 |
4415215********1120 |
增值税 |
5103176.12 |
0.00 |
海丰县广信鞋业有限公司 |
441521722412533 |
海丰县鹅埠镇紫云工业城 |
邱信章 |
44155********547 |
增值税 |
10639172.68 |
0.00 |
广东省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