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1号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
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
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和省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函[2011]609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揭阳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揭阳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揭阳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揭阳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分送: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税务局(分局)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