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哪些人应当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注:实行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
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如果年度内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如果年度内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深圳市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如下:
(一)自己办
您可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经营所得B表和C表申报。
(二)单位办
您可以请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帮助代办经营所得(B表)申报。
(三)大厅办
建议您尽量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扣缴端办理,若在远程办税中遇到问题,也可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存在逾期未申报情形,请问可以在网上补申报吗?
答:一、经营所得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企业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可继续通过【个人所得税WEB端(网页版)】进行申报,申报流程同正常申报。自然人实名登录【个人所得税WEB端(网页版)】后,可以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通过【申报管理】--【可申报】--选择该报表,进行正常申报即可。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上可以逾期补申报2019年以后生产经营所得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缴逾期补申报。申报流程同正常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逾期补申报规则如下:
(1)若您2019年第一季度未申报,后面属期正常申报,且2020年第一季度所属期已经申报,现在扣缴端不可以逾期补申报2019年一季度属期申报表。
(2)若您2019年经营所得年报未申报,现在已经申报了2020年第一季度属期的经营所得,在扣缴端可以补申报2019年的经营所得年报。
(3)若您2020年第一季度属期没有申报,二季度属期在前台申报,第三季度才发现第一季度没有申报,这种情况不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逾期补申报第一季度属期生产经营申报表。
3、被投资单位代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请问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
被投资单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第二步:申报
点击【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第三步:申报表报送
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系统自动显示保存成功但未报送成功的报表,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进行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系统接收成功后报表显示“申报处理中”状态,若未能自动获取到申报反馈结果,可自行点击【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结果;若申报失败,可根据反馈提示修改申报表数据后,重新【发送申报】并【获取反馈】。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4-27 17: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