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人转让住房,有规定满五唯一或满二唯一享受税收优惠,满五或满二都好理解。但这个唯一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只拥有一套叫唯一还是指在某个行政区域(省、市、区或县)内只拥有一套住房叫唯一。比如我在广东有一套住房,我在湖北或北京也有一套住房,那我销售广东的住房时,是否能享受这个唯一的优惠。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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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4-27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