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税收支持惠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3年9月5日
税收支持惠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税收支持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惠州实际,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优服务惠州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筹,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持续提升征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着力提高以税咨政水平,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推动惠州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为我市实现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的奋斗目标贡献税务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
一是着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制造业当家
1.继续实施留抵退税助力制造业加快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进一步优化制造业常态化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措施,加强精准辅导和宣传,通过“反向预约”“双向直联”等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用好“一键体检”功能,提高退税审核效率,确保退税资金精准高效退付到制造业企业上。巩固深化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成效,引导制造业企业高效用好用活退税资金,拓展退税效应。
2.全力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有效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等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贯彻落实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
二是着力服务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3.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深入组织落实各项粤港澳大湾区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配合修订惠州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修订符合惠州人才实际需求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目录,推动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与港澳趋同。
三是着力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
4.聚焦所得税优惠政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投入基础研究按100%加计扣除、购置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主动研究解决重大技术攻关工程、企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中遇到的涉税新问题。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以及股权激励、创业投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打造创新人才新高地。
5.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加强对惠州“2+1”现代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群税收服务力度,助力推动打造大亚湾石化区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城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落实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对专精特新企业、行业“小巨人”、单项冠军等科技创新市场主体实施清单化管理。
四是着力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6.积极培植巩固税源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细化完善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措施,落实落细税费支持政策,提升税费征管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巩固优势税源,培育新兴税源。对惠州3+7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等开展针对性税收服务,打好税费支持政策“组合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动工业产业园区升级改造,制定并持续完善全市工业标准厂房开发项目税收指引,为相关纳税人提供稳定税收预期服务其经营决策;持续做好工业标准厂房开发项目企业的纳税辅导,不断提升办税缴费的清晰化便利度,助推惠州7个千亿级产业园区各展所长、迈向高端化。落实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7.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富民兴村强镇。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落实农业生产者、“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大力支持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预制菜产业、复合型海洋牧场发展。落实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保险公司涉农保险相关税收优惠,加强涉农普惠金融服务。
8.健全绿色税制推动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做好绿色税种的质量管理、协同共治和政策储备,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税收分析工作,增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合力,着力推动部门数据共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发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促进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功能。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以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政策,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成效,切实发挥政策引导和调节作用。
五是着力服务稳定外资外贸扩大消费投资
9.支持传统贸易和外贸新业态发展。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确保符合规定的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符合规定的其他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建立“零逾期”常态化督促督办机制。积极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和市场采购出口货物免税等政策,探索促进“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的措施。落实加工贸易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办加工贸易企业实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支持加工贸易提升水平。用好研发设计、技术服务出口退税政策,为科研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办理退税,助力制造业智能化升级。
10.完善“走出去”和“引进来”分类服务模式。发挥税收职能推动共建 “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帮助解决企业跨境涉税争议,进一步用好税收协定,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落实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促进存量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
11.立足重点领域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促进汽车消费、汽车以旧换新,落实好阶段性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和节能汽车车船税、销售二手车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餐饮、住宿、文旅消费,继续实施13个特定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延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六是着力促进就业增收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12.落实好就业民生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深化部门数据应用,广泛运用政府职业培训、就业服务中心、招聘会等平台,更加有针对性地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军营。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多种途径广覆盖、靶向式开展政策宣传,为服务“一老一小”提供坚实税收保障。落实好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政策,鼓励社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13.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减负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行免申即享,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2022年阶段性缓缴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14.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落实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8类特定人员,从业单位可为其办理单项工伤保险;新业态从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二)持续提升征管服务水平
15.升级税费征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新体系。以“一次不用跑”“一次性解决”为导向,推广应用微信端、粤系列平台等移动端办税缴费功能,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加大力度推动办税缴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逐步实现依申请事项全部可“线上办”,2023年底前“非接触式”办税率超过96%。积极扩大使用财税衔接的纳税人范围,助力纳税人享受使用财务软件进行纳税申报的红利。进一步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乐企直连服务试点。推进“确认式”“合并”申报,推广应用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键零申报”功能,持续优化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十一税”合并申报。根据省税务局清单,全面实现同城通办,落实全省通办。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覆盖面,深化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应用广度深度,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元的办税缴费路径。优化征纳互动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将服务融入到税费业务办理全过程,进一步提升精准推送、智能咨询、办问协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动税费服务事项集成化融入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融合度。持续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交易办税服务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16.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助力优化升级跨境电子办税缴费渠道,探索智能引导、智能填单、智能审核等智能办税服务。落实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全流程线上办。推进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办税缴费服务。
17.纵深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以“清单+机制+指引”的策略方法,快准稳好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制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任务清单,建立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政策宣导,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和红利账单,帮助市场主体及时、便利、准确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效应分析储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市场主体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推动完善有利于实体经济的税费政策措施。
18.开展一项目一专班精准服务。主动对接联系当地重点产业项目,实施“一项目一专班”全过程精准税费服务,针对产业链条不同环节、项目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综合施策。实施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协调解决项目从立项、建成到运营全流程遇到的税费问题。为重点产业项目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涉税费业务方面提供优质辅导服务和采取即时办理举措,协助推进“交地(验)即发证”。拓展制造业大企业集团性、行业性税收定制服务,实施“一企一策”,在复杂涉税事项政策确定性、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方面提供个性服务。
19.健全机制及时响应办税缴费诉求。健全税费政策建议收集机制,进一步做好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退税减税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处理、反馈等系列响应工作,拓宽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方面的意见建议反馈渠道,顺应纳税人合理诉求,推动税费服务质效和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畅通沟通渠道,聚焦纳税人理解和办理税费政策方面的疑难问题,构建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直联工作机制、税费服务需求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
(三)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
20.优化税务执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征管服务标准。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新业态发展,“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不在发票领用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争议解决机制。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精准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常态化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着力提高以税咨政水平
21.发挥以税咨政作用服务政府决策。积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进税收经济分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的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及时发现税收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税收经济热点、难点分析,深入挖掘税收数据与经济运行的关系,健全税收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反映重大政策执行效果;开展制造业大企业产业链专题分析,为服务地方政府科学决策、助力企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充分发挥税务部门“以税咨政”职能作用,以更高站位服务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牵头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任务清单,高站位、高水平谋划推进税收支持高质量发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夯实税收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优服务惠州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精诚共治。部门联动构建更加精诚互通的共治格局。各级税务机关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以及行业协会等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机制,围绕相关市场主体困难诉求、享受政策难点堵点,联合从资格认定、流程衔接、优惠享受、效应测算等环节,为市场主体提供“全链条”服务。
(三)注重总结优化。各级税务机关密切关注更优服务惠州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及时跟进掌握服务举措实施情况。健全工作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机制,科学评估评价各阶段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善于发现存在问题,根据实际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措施,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