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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内的纳税人到深汕合作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需要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吗?
深圳市内的纳税人到深汕合作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需要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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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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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深圳市内的纳税人到深汕合作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需要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吗?
答:
不需要开具。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18-10-10 15:17:29
企业跨省临时从事外出经营活动,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后,到经营地税务机关首次进行报验,是否有30天报验期限的限制?
2018年10月1日后,符合什么条件的纳税人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