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作废增值税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之内,且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作废申报表。因此,若您符合上述作废条件,可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结果查询】模块快速查询到已申报记录,再点击“快速链接”一栏中的“作废”按钮即可进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