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部分有效】【国税函〔2005〕6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机动车销售市场日趋活跃,二手车交易也快速增长。为了适应二手车交...
【部分有效】【国税函〔2005〕6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机动车销售市场日趋活跃,二手车交易也快速增长。为了适应二手车交...
【全文废止】【穗地税发[2005]160号】局属各单位:现将市局研究制订的《个人所得税征税业务指引(一)》印发...
【全文有效】【财税〔2005〕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粤地税函〔2005〕345号】云浮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对有限责任公司用税后利润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无效】【粤国税发〔2005〕109号】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5〕664号】北京、上海、河南、浙江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全文有效】【财库〔2005〕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
【全文有效】【国税函〔2005〕6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全文有效】【财税〔2005〕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全文有效】【财税〔2005〕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全文有效】【财税〔2005〕96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
【全文有效】【东地税函〔2005〕96号】各地税分局: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从事代理海关报关业务的中介...
【全文有效】【粤国税办发〔2005〕22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