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费政策 扎实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粤税发〔2021〕76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同税收业务结合起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落实落细支持“三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二、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及干部自学等方式,吃透政策、把准政策、用好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开展精准辅导,实现助力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滴灌”。
三、落实落细政策
要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支持“三农”税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综合效应。要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确保政策红利释放充分。要强化督导,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整改,促使减税降费工作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4日